平报融媒记者田秀忠通讯员袁亚萍
8月30日,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查处了全市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8月25日下午3时许,市烟草专卖局市区直属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凌云路怡购城一家电子烟商店依法亮证进行例行检查。刚进入店中,看到店主正在出售电子烟,但是两名购买者疑似未成年人。执法人员提高了警惕,当即要求两名消费者出示身份证,发现这两名消费者实际年龄仅有16岁。
该店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市烟草专卖局市区直属分局按照相关程序,责令该店限期整改,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元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案是我市第一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