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1日讯近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烟草专卖局、区公安局对群众举报的即墨宝龙广场一家电子烟店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这是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后,即墨区查处的第一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案件。 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了该店的相关证照,并且提取了该店工作人员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销售记录;公安民警现场调取了事发当日商场的监控录像。经查,该店工作人员涉嫌在未核实消费者年龄的情况下,向一名未成年人(年龄16)销售了一支电子烟杆和一枚烟弹。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尤其对未成年人损害更加严重。据调查,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向未成年人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青岛市烟草专卖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电子烟专项整治活动。 下一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将根据各自职能,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