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又陷“毒品门”,电子烟的监管任重而道远

近日,南京9名高校学生因吸食电子烟同时出现头晕、心慌等症状而深夜紧急入院,据悉,学生此次网购的电子烟内疑似含有大麻主要的活性物质:四氢大麻酚。四氢大麻酚属于化学合成药品,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质, 属于严格管理物质。9名学生所吸的电子烟。图片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9名学生所吸的电子烟。图片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这并非电子烟首次与大麻等毒品扯上关系,在格物消费此前推送的一篇《注意: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形态出现》的文章中就提到,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致幻效果更强。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日前接受科技日报的采访时提到,“如果最终的鉴定结果显示此次‘肇事’的电子烟确实含有四氢大麻酚等毒品物质,那就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惩!”他同时表示,生产者的违法行为必然会被追究,而售卖电子烟的电商平台也存在监管失责。

早在去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联合发文,禁止电商平台销售电子烟。虽然禁令在前,但仍然有一些电商平台上存在着以其他表述或形式售卖电子烟的商家,这些电子烟大多存在来源和成分不明给消费者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