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效监管电子烟很有必要
近期,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就此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据《经济参考报》4月21日报道)
电子烟自出现以来,就以戒烟产品或烟草替代品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电子烟究竟属于医药制品、烟草制品,还是电子产品,长期以来没有明确说法。这一方面给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提供了“方便”,一方面也导致市场出现监管空白、监管重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屡有发生。
电子烟一直标榜“安全”“时尚”,轻易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入坑”,但权威检测表明,电子烟的主要成分还是尼古丁,有些含量还相当高。传播快、低龄化、对危害性认识不足等特点,导致电子烟带来的危害并不比传统烟草少。对其越早监管,就能越早避免乱象丛生。
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畴,弥补了电子烟监管的法律空白,对于帮助烟民尤其是青少年纠正对电子烟的错误认知,避免电子烟野蛮生长,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期待相关制度尽快完善、实施,促进电子烟监管走上法治、科学、规范轨道,保护好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