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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灭”中小学校园电子烟

本报记者:肖亮升

近年来,国家控烟力度不断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观念深入人心,以戒烟为噱头的电子烟逐渐成为流行的消费品。农工党党员、北京大学广西南宁附属实验学校教师张霞霞通过调研了解到,不少中小学校园内电子烟已经成为一种新时尚,许多学生下课后就聚在一起“吞云吐雾”,极大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电子烟核心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引发学生心理依赖成瘾。

张霞霞表示,虽然2020年11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电子烟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但由于电子烟外观具有隐蔽性,较难被老师和家长分辨。许多电子烟企业将门店选址在学校附近,并有许多不法微商开发专供学生的销售政策,或让学生在校园内售卖电子烟等,很难被有关部门监管。

张霞霞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建议,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出台整治方案,对学校周边的电子烟店铺进行专项整顿,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违规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张贴夸大宣传广告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线上平台管理,电商平台方应按照《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持续加强智能监控,除屏蔽关键词、清理自然搜索结果下电子烟销售外,还要对引导买家私下买卖的行为加大处罚。对微信等社交平台上个人账户设置规则予以甄别,杜绝商家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推销买卖,对非法出售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的账号予以封号处理,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张霞霞认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指导学校开展问题排查和隐患整改,发现电子烟违规生产、宣传、兜售、使用等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面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广泛开展电子烟危害科普知识宣传。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打造无烟环境,并鼓励社会大众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群策群力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