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消息,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近期公开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揭开了在2019年电子烟企业狂飙突进的冰山一角,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2年前的电子烟企业决策,到电商禁售出台后的种种应对细节,可以说是电子烟品牌在2019年遭遇的典型代表了。
一审判决作出时间是在2020年年底,但一年以后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不具备新闻时效性,但具备历史参考价值。蓝洞对判决书进行了通读,将来龙去脉给大家做个讲解。
本案的原告是深圳市信濠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福禄电子烟的代工厂深圳羽制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的大致经过:
2019年8月13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委外加工协议》,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生产电子烟模具,并在模具验收合格后开始为被告生产产品,被告需要在六个连续自然月内向乙方下达订单达到1800万整套,原告准备相应模具和生产物料。
2019年的8月份,正是中国电子烟新创品牌狂飙突进的时间,福禄在8月份向信濠精密下了半年内生产1800万套电子烟的订单,在当时的情况之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福禄当时风头正劲,6个月1800万套电子烟,每个月300万套,放在那会儿是真不多。
于是双方开启了蜜月期。
9月开始,福禄发出采购订单委托原告生产,交货后双方对账,并付清了9月的货款。双方继续合作。
但好景不长。
11月7日,福禄突然向原告发出通知,称因电子烟市场变动要求原告暂停生产交货。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熟悉行业的人都知道,电子烟行业监管的第一道金牌下来了。
当年的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也就是禁止互联网销售电子烟,随后淘宝、天猫和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在一周内全部下架了电子烟的网售。
这对于当时很多具备互联网经验和打法的电子烟品牌可谓是五雷轰顶,电商效率最高,如今禁止网售,意味着所有的销售渠道要重新构筑,而且要去死磕线下门店渠道,此前的「宏伟目标」都要立即叫停,具体就是所有的生产都需要立即停止,为双11准备的库存可能也已经好了。
所以,福禄发出暂停生产交货,从自身角度来说,是完全正确并可以理解的。
但原告慌了。
原告称,经双方对账,福禄已拖欠原告货款242.124万元。按照双方约定的是30天一结算,合作期间双方可能也没注意太多细节,直接就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