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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技师手上花400买的电子烟,抽还是不抽?

最近市场上


出现了一种


类似电子烟的产品


它号称


不用点火


不含任何违规成分


“合法上头”


江湖人称“上头电子烟”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2021年7月初,因吸毒正在接受社区戒毒的许某在某洗浴中心和技师肖某闲聊时,听肖某说起一种新型电子烟,因含有最新研发的合成大麻素,抽两口就很“上头”,而且不含任何违规成分,合法安全,很多人都在吸,是时下的“网红产品”.......抵不住好奇心作祟的许某听后立马来了精神:“真的不犯法?那要不妹子你给我搞两支?”“等着吧哥,肯定给你搞来,包你满意。”肖某欣然答应。

同月中旬,肖某把湖南长沙的闺蜜高某及高某男友左某(均另案处理)处买来的4支“上头电子烟”以每支350-400元的价格卖给了许某。“吸还是不吸?真的不违法吗?妹子说这不算毒品,安全可靠,但万一真是毒品,被抓住就要被送去强戒了,我可不想再过那种日子......”收到烟的许某思量再三,最终决定还是不要为了一时的过瘾铤而走险,于是当晚就向派出所“投案自首”。

那么这种宣称无违规成分“合法上头”的“上头电子烟”究竟是不是毒品?

贩卖这种新型电子烟又是否涉嫌毒品犯罪呢?

众所周知,大麻作为一种传统毒品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但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号称“上头电子烟”的新型产品,由于烟油内添加了多种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吸食后会产生一种类似吸食大麻的感觉。因之前合成大麻素并未纳入毒品管制范围,不法分子打着“合法上头”“合法飞行”的幌子诱骗他人吸食,借机敛财。

2021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中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于同年7月1日起,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纳入管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自此,无论非法加工、贩卖还是持有、吸食此类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产品,都涉嫌违法犯罪,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7月17日,肖某被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抓获。8月5日,肖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批准逮捕,提供毒品的高某等人也因涉嫌相关毒品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据了解,这是我国决定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以来,余姚首例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的刑事案件。

警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