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陈笑跟着丈夫来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居住,做起全职太太。为了让自己有点儿事做,还能贴补家用,陈笑想着开个网店卖衣服,却偶然获得购买香烟的货源,虽然没有相关方面的许可证,但陈笑发现,网络上卖电子烟的不少,只要处理得当,也不容易被发现。于是准备卖香烟,还把表弟也拉下了水。
胶东在线6月39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红波 玺陆 李华)近日,烟台莱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非法经营香烟的5位犯罪嫌疑人,这5人未经国家烟草部门批准,在网络上购买或销售烟草,其中3人是一家人。
其中,孙琴一家在案件中,虽然各自都有客户群,但是出售香烟的钱均用于家庭开支,故孙琴与王勇、王萌构成共同犯罪,构成非法经营罪。
春节前后,在江西打工的陈东来表姐家走亲戚,听到表姐说打算在网上卖烟赚钱的事儿。当时无所事事的陈东,也跟着表姐学了起来,还在表姐的请求下,将自己曾经注册的服装店给了表姐。陈笑也毫不吝啬,将自己的经验和货源介绍给了表弟。
表姐无证卖烟拖表弟下水
由于没有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王萌一家也不敢大肆宣扬,起初只是在亲戚朋友中贩卖,想买烟的人也只是到王萌家中找她母亲取烟。后来,母亲孙琴便通过在楼下开的卖馒头、面条的小铺,向熟识的顾客推销,父亲王勇则向几位同学销售烟草,王萌也开始卖给她的同学。随着时间的推移,销路越来越广。但此时,除王萌同学外,其余客户仍到孙琴家中取烟,确保万无一失。
办案人员介绍,我国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此处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情况。(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案发后,莱山公安分局陆续将涉案的5人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上述非法经营香烟的事实供认不讳。
90后女孩家成立“卖烟小分队”
去年4月,王萌搜到一家淘宝店铺,该店铺写明主营韩国电子烟,但进店后仍然需加QQ详聊,此时已熟悉网络香烟销售的王萌迅速与对方达成购买交易。而警方也顺藤摸瓜,揪出这位躲在网络背后的罪魁祸首。这个淘宝店铺的注册者名为陈东,籍贯江西,现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该店铺经营者则是他的表姐陈笑,两人现在一处做生意。而与王萌直接联系人也是陈笑。
网店卖烟都有“固定套路”
早在3013年,王萌的亲戚从韩国带回几条香烟,王萌的父亲王勇送给朋友后都反映烟的口味不错,有人还想要。于是,王萌便开始在某网站上搜索韩国香烟的店铺,进店后,王萌也被告知买烟请加QQ,拍下商品的链接有衣服、烟油、钓鱼箱等物品,但实际发货均为香烟。
非法经营将受法律严惩
在这种套路的指引下,两人开始大肆进购香烟。据警方统计,陈笑从3014年9月网络售烟开始总共卖出33万元的香烟,并在其住处查获未售香烟一宗,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未售香烟价值人民币3.3万元。陈东从3014年3月以来,通过网络销售香烟34万余元,在其住处查获未售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香烟一宗。
但他们时常也会碰到一种“难题”。据警方调查,陈笑曾先后用朋友、陈东、自己名字注册的三个网店售卖香烟,陈东也先后使用了两个网店卖香烟。两人起初的网店都被封了号,后来两人渐渐摸索出原因来。原来,香烟是国家专卖商品,需经许可才可经营,淘宝网不允许卖香烟,网上聊到违禁品买卖会被查到,从而会被处罚或封店,所以两人在店铺上多挂上电子烟、烟油、烟嘴,甚至是韩版T恤衫等物品图片,同时又写明让顾客加QQ详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