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香港立法会吸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举行会议,完成有关修例禁止加热烟及电子烟的审议工作,条例将于下月在立法会恢复二读,港府期望于本届立法会会期10月底完结前通过条例草案。
对此,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向记者表示,此事并不突然,香港早就有这个提案,目前也没有开放销售电子烟。对于电子烟行业来说,香港市场本身不大,影响几乎没有。但是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内地大部分的电子烟出口都是通过香港去往海外,业界不希望影响电子烟出口海外的这个中转功能。
10日,烟草概念股走势疲软,其中,思摩尔国际大跌5.45%,中国波顿跌4.65%。在美上市的雾芯科技(悦刻)当地时间9日下跌2.76%。
香港拟立法全面禁止电子烟
早在2018年10月,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当年施政报告中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正在起草法案,计划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销和宣传电子烟。此前,香港政府仅限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林郑月娥表示,近年来,电子烟及其他新型吸烟产品愈见流行,为市民带来新的健康风险及挑战。这些产品往往被包装成危害较少的替代品,推介手法更针对年轻人和非吸烟者,诱使他们尝试吸食,甚至转为吸食传统香烟。而实际上,这些新型烟草类产品均危害健康和制造“二手烟”,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表明这些产品能帮助戒烟。
施政报告提及,港府提出立法规管电子烟及其他新型吸烟产品的建议以来,医学界、教育界、家长,及不少市民对以规管形式处理这课题表示忧虑,担心容许电子烟及其他新型吸烟产品有限度在市面出售,将不足以保障市民健康,特别会对儿童及青少年带来十分负面的影响。
因此,香港特区政府决定以保障市民健康为首要考虑,将于本立法年度提出法例修订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及宣传电子烟及其他新型吸烟产品。
2019年2月25日,香港政府正式发布《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以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及宣传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及草本烟。
修例建议的禁止范围涵盖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经设计用作零件或配件的物件)的进口、制造、分发、售卖和宣传。进口的禁止范围包括当作包裹或货物运入,或由旅客携带入境,但过境物品、航空转运货物,以及过境人士,均可获豁免。建议禁止为制造、售卖或分发的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在禁止吸烟区内启动及使用另类吸烟产品亦被禁止。不会禁止另类吸烟产品的出口,销售商可随时输出这类产品,清理存货。
随后一年多,法案委员会就该《草案》举行了12次会议,但未有结果。法案委员会其后决定停止其审议条例草案的工作,并于2020年7月3日向内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内务委员会同意解散此法案委员会。
该提案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立法会)于去年 6 月停止工作的四项法案之一 。立法会当时表示不会禁止 ENDS(雾化型/蒸汽型电子烟),因为这些产品为吸烟者提供了更安全的无烟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