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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奎松市开始规范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

奎松市(Quezon City)信息办公室于3月30日星期三宣布,奎松市已通过一项市律,规范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

奎松市市长包蒂斯塔(Herbert Bautista)签署了“第3737-3018号城市条例”,该条例旨在保护“奎松市居民的健康和福利”,同时仍允许电子烟使用者吸烟。

该法令禁止民众在以下区域内使用电子烟:

  • 宗教场所
  • 医院和医疗中心
  • 公共交通工具
  • 政府办公室
  • 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设施
  • 主要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娱乐设施

电子烟可以在其他封闭的空间内使用,只要该区域的业者已张贴“允许使用电子烟”(USE OF E-CIGARETTES IS ALLOWED INSIDE)的标语即可。

私营公司可以指定开放或封闭区域作为吸电子烟的场所。如果他们决定建立封闭区域,则不应与吸烟者的区域相同。

法律还禁止未成年人买卖电子烟。与此同时,电子烟广告也被禁止针对未成年人。

根据该条例可予惩罚的行为如下:

  • 在明确禁止电子烟的公共场所吸电子烟
  • 封闭场所的业者或管理人员不遵守规定
  • 违反“烟草管理法”让电子烟使用者和吸烟者规定到相同的指定吸烟区,除非整个场所允许吸烟。

违反该条例的人将根据违规次数受到惩罚:

  • 第一次违规 -  500到1,000披索罚款
  • 第二次违规 -  1,000至3,500披索罚款
  • 第三次违规 -  3,500至5,000披索罚款加上可能撤销营业许可证。

注:来源菲律宾KUIKA生活公众号,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