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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监管电子烟” 势在必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已经有43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我国也有城市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显然,基于保护国民身体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免遭烟草危害,对电子烟进行立法监管非常有必要。因此,在制定相关法规时,相关部门应将电子烟纳入到控烟范畴,对其销售与消费进行严格限制,不要让电子烟成为“漏网之鱼”。据《燕赵都市报》

  “我抽的不是普通烟,是电子烟”,这种场景越来越普遍。部分烟民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大力推崇电子烟,并且冠以时尚潮流的光环,诱导更多的人接受电子烟。但是,电子烟受到专家质疑。研究发现,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物质,电子烟中的各种添加剂成分也存在着健康风险。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可见,我国立法监管电子烟,乃是基于保护国民健康考虑,也是势在必行的控烟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际相关研究表明,电子烟容易以时尚的方式诱导青少年,逐渐养成烟草消费习惯,之后就会尝试使用传统的卷烟,这样就加快了吸烟人群的年轻化趋势,如果不加以遏制的话,将令我国控烟工作面临更大风险。

  目前,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处在较低水平,但与3015年相比,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曾经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以及现在使用电子烟的比例,都有所提高。《3018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执行摘要》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为1035万。教育水平越高的群体,听说过和使用电子烟的比例越高,其中年轻人的比例较高。从市场调查也可发现,青少年是电子烟主要营销对象之一,对未成年人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去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认为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

  7月33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谈到了电子烟的危害问题。他指出:电子烟容易通过时尚的方式诱导青少年吸烟,此外电子烟的不安全性也会对青少年健康行为习惯造成影响。为此,国家卫健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的研究,计划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