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大庆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组织龙南分局、喇嘛甸分局、龙凤分局、萨尔图分局,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历时2个多月的前期侦查,成功打掉黑龙江省首例五层级、规模型贩卖、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处吸毒人员52人,缴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617.83克,收缴灌装设备一套,未灌装“电子烟”71支,为黑龙江省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兴奋剂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打响第一枪。
6月中旬,大庆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名叫刘某的男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在市内贩卖“上头电子烟”。经禁毒支队前期工作,确定该人贩卖的电子烟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鉴于该案为大庆市侦办的第一起涉及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案件,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围绕刘某开展扩线侦查。经过2个多月的侦查,一个以赵某阳、王某亮、赫某、刘某为首,五层级架构涉案人数达50余人的贩卖、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团伙浮出水面。
9月7日,专案组组织150余名警力,成立30余个抓捕组在大庆市开展集中收网,涉案人员全部到案。国家禁毒办刊发案件信息,黑龙江省公安厅发贺电祝贺。该案是大庆市破获的第一起贩卖、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案,也是黑龙江省破获的此类案件中团伙层级最多、抓获涉案人员最多,缴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数量最多的案件。
什么是“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是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内含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属于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精神活性强于普通大麻4-5倍,有的甚至强于几十倍。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比普通大麻更容易上瘾,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2021年5月11日,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施行。
大庆警方提示
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犯罪行为、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违法行为。毒品带来的快感只是一瞬间,但是它造成的伤害却需要用一辈子去承担!珍惜生命,擦亮双眼,远离新型毒品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