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9月27日消息(记者雷恺)近年来,“新潮”的电子烟潜入校园,给青少年身心造成极大危害。尽管有关部门已督促电商平台下架电子烟产品,但一些经过“改造”的电子烟产品,仍然在部分商店被秘密地销售,以其水果香味和极具迷惑性的外包装,吸引着未成年人购买。
为构筑未成年人“拒绝第一支烟”社会环境,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近日联合区公安分局、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等部门以及关爱未成年人“护苗”工作站成员组成专项检查组,积极行动,协作配合,共同打响未成年人“无烟”保卫战。
专项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周边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区域、人口密集区域的超市、小卖部、便利店等进行联合专项检查,逐户进行实地走访摸排,重点排查是否售卖“三无”电子烟产品、是否向未成年人兜售卷烟、电子烟、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等,对未有张贴标识或标识毁损、内容缺失等的商家进行口头提醒,并释法说理,发放宣传手册,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专项联合检查组还针对校园周边商铺出售无厂名、厂址、无正确商品标识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化学制品玩具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经营户20户次,发放《售卖玩具、文具行政指导书》20份,引导经营者签订《玩具文具诚信经营承诺书》20户,对部分违法商家进行了警示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最高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