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多个城市实施禁烟令以来,一种加热不燃烧的低温卷烟,也就是我们俗称iQOS电子烟,因其外观时尚,烟雾小等特点,逐渐年轻人的青睐。但根据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卷烟等烟草专卖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未通过国家烟草管理部门授权许可,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进口、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包括“烟弹”这种新型烟草制品。因此,一些走私分子为了谋取暴利,想方设法将这种“烟弹”走私入境,来看详细情况。
今年3月,宁波海关从当地烟草部门获悉情报线索,李某存在走私电子烟“烟弹”并在国内进行有组织贩卖的重大嫌疑。经过侦查,缉私人员发现,李某的“烟弹”大多来自日本的供应商。
宁波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四科副科长梁学奭:日本的供货商会采用ems国际快件,或者是国际邮包的形式向中国进行邮寄。在邮寄的过程中,它会采用伪报品名、价格这样的(方式)。比如说饼干、窗帘、手纸之类的,逃避海关的监管。
缉私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这样的走私方式来源于专门的走私通关团伙郑某等人。郑某等人打出包税包通关的旗号,专门招揽李某这样的走私烟弹货主,帮助其实施走私通关,并保证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