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对于主营RELX悦刻电子雾化器业务的雾芯科技(RLX.US),以及电子烟代工龙头思摩尔国际(06969.HK)来说,是各种滋味在心头。
回顾2021年之初,雾芯科技甫一登上纽交所,股价旋即上涨逾1.9倍,市值高达544亿美元(约合4241亿港元),是何等意气风发。
同样,2020年7月在港交所(00388.HK)上市的思摩尔国际,收获了北水(内地投资者)的支持,在雾芯科技上市当日的亚洲交易时段曾一度上涨逾84港元,市值达到4938亿港元,与雾芯科技交相辉映。
但是,“蜜月期”结束得太快。今年3月起,监管以及潜在不确定性打击了电子烟相关股份的表现。
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须按照卷烟的有关规定受到管制。
思摩尔国际和雾芯科技的股价大跌。雾芯科技的股价从高位35美元,跌至当前的3.69美元,市值不到50亿美元,较之高位时的544亿美元下跌逾90%;思摩尔国际也在今年下半年低见32.19港元,较高位84港元回撤逾六成。
电子烟行业将何去何从?
11月,关于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实施,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11月末,电子烟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随后于12月初,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有关部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
这些政策无疑于“靴子落地”,明确了电子烟的监管执行,也提出了对国家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应可为电子烟市场后续的发展提供方向和启示,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笔者留意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已上线“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入口,要求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于2021年12月6日-21日在此入口如实报送企业和产品相关信息。
需要报送的企业包括:
电子烟用烟碱、电子烟烟液、烟弹、烟具(不包括烟具原辅料、零部件生产企业)、换弹式电子烟等生产企业(含代工企业),笔者认为思摩尔国际应为这一类代表企业。
国内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国产品牌代理(分销)商、外国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进口(代理、分销)商等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的电子烟品牌持有、分销企业。笔者认为雾芯科技应属于这一类企业。
直接面向消费者,持有营业执照且已实际开展电子烟零售业务的各类电子烟实体零售店。笔者认为雾芯科技授权的零售商应属这一类。
既有了明确的执行办法和管理依据,规模企业将有章可循。随着思摩尔国际与雾芯科技合规化,围绕其股价的不确定性应可逐渐明朗。不过,笔者认为雾芯科技当前的处境可能要复杂一点。
先来看该公司的最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