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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S起诉Glo侵犯专利,加热不燃烧专利纠纷愈演愈烈

近日,IQOS研发公司菲莫国际起诉了英美烟草Glo,称其烟具专利CN10789919A侵犯专利JP6310610B3,中国对应专利号CN1035943B,作为加热不燃烧卷烟市场的龙头,占据着90%左右的市场份额,此举起诉Glo一方面体现出菲莫国际在加热不燃烧上专利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是给其他加热不燃烧厂商一个警醒,随时可能动用专利优势打击一些走捷径的同行。

虽说现在法人国内加热不燃烧市场还未开放,都认为菲莫不会把矛头对准中国,但随着国内加热不燃烧市场的潜在壮大,从业者越来越多,加上庞大的3亿烟民的潜在市场,iqos也一直在努力的想进入到国内市场,国内厂商想要站稳自己的脚跟,就一定要做好专利风险的应对。

首先要深度的分析专利,菲莫烟国际在HN加热不燃烧上布局的专利最为全面,相关专利高达70%,相比其他的品牌优势明显,由于产品化已经趋于成熟,后进入市场的厂商在最初的研发时,就应该解读完整iqos的专利,尽量的避免,或是通过其他的方式达到类似的功能,在法律也应提前做好分析。

IQOS相关专利都是由国外资深的专利律师撰写,然后PCT进中国,他们的经验更加的丰富,所以专利报告也更加的老练和全面,受保护的范围之大,虽然保护范围大容易打击侵权,但也面临被无效的风险;所以最难把握的是专利权利要求在权利范围,这也是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的空间所在。

对于想要做研发的厂商和团队,可找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找到撰写瑕疵,提出规避侵权的意见,并未自己的新技术撰写高质量的专利报告,能授权并能够保护新产品,并能经得起无效宣告。具体的分析角度包括:

当然,国内企业可以通过主动无效IQOS相关专利打击菲莫烟草以专利制约国内产业发展,之前就有过被宣告过无效的的案例,无效菲莫相关专利难度比较大。但这也是在加热不燃烧领域为国内赢得发展机会的重要手段。

现在国内更多的都是选择避开iqos的专利,比如取弹方式,各家都在寻找自己的解决方案,宽窄功夫则也是自己做了个卡扣的专利设计,以便于避开侵权,同样的功能效果,不同的方式,也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的替烟感受,让其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方式。

总之,要想更好的在加热不燃烧这个市场立足,除了借鉴iqos等已有产品的经验,更要避免专利冲突,一味的抄袭不但会被消费者摒弃,还有可能吃到侵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