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专利壁垒高筑!有些电子烟产品也许还没上市就已经中枪了!

随着IQOS在近期被美国FDA批准PMTA(上市前烟草产品应用审查)之后,菲利普莫里斯国际(PMI)在中国展开了一系列的维权行动,并起诉了深圳多家疑似侵权的新型烟草企业。

其中已开庭的,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4月35日公开审理了的一宗“关于IQOS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的案件”,据悉,涉案标的为315万元。对于该知识产权案件,深圳除了首次采用港籍陪审制度,为便于法庭及当事人进行侵权比对,还利用了3D扫描技术对证物进行固定。

实际上,早在去年8月份,PMI就曾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起诉过英美烟草(BAT)的加热不燃烧产品“Glo”,称其烟具专利CN10789919A侵犯专利JP6310610B3,中国专利对应号CN1035943B。同时求偿1亿日圆。

虽然PMI过去起诉的都是加热不燃烧专利侵权,跟电子烟没有太大干系,但值得注意的是,PMI的母公司奥驰亚(Altria)曾在去年底以138亿美金收购了电子烟巨头JUUL 35%股份,让该企业估值高达380亿美金,且正式成为烟草集团中的一份子。

而前阵子,又有消息传出Juul正在秘密搭建中国团队,已经委托猎头公司物色中国区管理人才。因此,许多国内电子烟从业人士认为,Altria的一贯作风很有可能将PMI的维权行动复制到Juul身上,毕竟Juul是小烟领域的鼻祖,要在国内稳定江湖地位,专利势必会成为非常有利的手段之一。

这就衍伸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是Juul真的会进军国内电子烟市场,并积极申请专利吗?第二,若是Juul真的进军国内,发起专利维权,对国内电子烟企业是否有影响?

而答案从以下Juul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情况便能一目了然。

首先,新势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常规检索页面搜索有关Juul的资讯,光是以JUUL LABS INC申请的专利就多达130项,且绝大多数都是跨国专利。

要知道,国际专利申请方面有个组织叫《专利合作条约》缔约组织,是1970年,由美、英、德等国家共同发起并签定,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项国际申请,在签约的国家均有效,而中国在1994年正式成为成员国。

也就是说,一个美国公司如果在当地提交了某项发明的专利申请,这一举措可以视为Juul在中国也提交了专利申请。在经过受理、实质审查等环节之后,国内可以做出是否授予专利的行为。这也就代表JUUL LABS INC所申请的某些专利,在《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可视为有法律约束力。

此外,Juul还以“尤尓实验室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了四项专利。相关信息显示,已获得专利的是电子蒸发装置的充电装置。而尚在实质审查中的三项专利是:按需便携式对流蒸发器、具有间隔材料的气雾剂装置及无芯汽化装置及方法。

至于商标注册方面,尤尓实验室有限公司共申请了111个包括Juul在内的相关商标,其中拿已到了65个商标权,包括早在3013年便申请的第34类烟草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