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阿茹汗 “没有想到政策来得如此凶猛。”12月3日,一位电子烟销售人员向记者感叹。12月2日,他看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新闻,对于其中提到的“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等信息,该销售人员表示仍不太理解未来会如何落地,但他肯定电子烟行业的一轮强有力的行业洗牌已箭在弦上。
电子烟行业的强监管措施接踵而至。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12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定于12月17日前反馈意见。
在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的发布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刘培峰介绍,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的制定出台有个过程,以及现有电子烟产业状况,特地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VAZOZIPPO营销总监关子祥向本报记者表示,11月26日至12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三份文件各有侧重,《决定》从宏观层面上确定了行业的合法地位与监管导向;国标征求意见稿提供了整个行业产品合规化的方向;而《管理办法》则明确了行业未来的市场秩序、监管细则等内容,这些规定使得电子烟行业有了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的发展方向,指引了行业合法合规化的方向。当然,随之而来的会是行业小厂和落后产能的淘汰。
准入门槛提高
《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中,几项重要的规定意在提升生产、销售主体的进入门槛。
上述电子烟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电子烟商家不需要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按照《管理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这与卷烟的管理办法是一样的。《管理办法》提到,企业要想取得许可证,除了要拥有相适应的资金、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外,还要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店合理布局的要去、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个只能到具体申请时候才能看,现在的条件是否能过关,”该人士表示。
刘培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在过渡期结束后,获得准入许可、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方可开展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未获得准入许可、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通过登记等规定的,不得从事电子烟相关业务,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电子烟行业监管趋严旨在整肃市场。根据数据机构的统计,截至今年8月20日,我国共有关键词为“电子烟”的企业11.02万家。即便是在强监管之下,2021年上半年共注册电子烟相关企业4.83万家,同比增长912%。随着国内电子烟市场迅速增长,很多相关企业也从代工走向自主品牌的运营。但是市场扩大伴随乱象丛生,部分企业由于没有核心研发,导致产品质量和体验欠佳,另一部分企业则是“山寨”运作。
渠道管控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来电子烟的销售将纳入统一平台进行管理。
据悉,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有利于进行属地管理,也有利于监管部门进行属地管理。并且可管控总渠道,便于计税。在关子祥看来,统一平台带来的好处就是通过制度化的设计能够清除微商、假货、窜货等行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