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香港禁电子烟与加热烟:售卖及宣传均违法,最高罚5万及监禁6个月

10月21日消息,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今日(21日)下午6时左右通过有关全面禁售加热烟、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的修例草案。该法例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刊宪6个月后生效,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立法会三读通过禁售电子烟及加热烟的条例草案。(直播截图)

草案在32票赞成、3票反对,2票弃权下获得通过。其中议员谢伟俊、自由党邵家辉及易志明投反对票,劳联潘兆平及旅游界议员姚思荣则投弃权票。其余议员均支持草案。

立法会同时否决自由党议员易志明及钟国斌的修正案,两项修正案涉及豁免由车辆运载进口,以作出口的转运货物的另类吸烟产品,以及豁免从事吸烟产品业人士,进口作开发用途的另类吸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