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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图文编辑:王璇

“您好,请问是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吗?我想举报,沙市区有个电子烟经销商向未成年人卖电子烟,请你们一定要严肃处理……”

今年9月20日,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后者立即指定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全程办理。

经沙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案的电子烟经销商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并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查证了该店向未成年人刘某销售电子烟烟弹的违法事实。

“虽然该经销商解释当时无法确认刘某年龄,将烟弹卖给他了,但是今年6月新发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11月8日,市场监管局对该电子烟经销商开出罚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今年6月,湖北省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暨“楚天卷烟市场净化11号”专项整治行动,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迅速成立联合行动小组,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全方位对新型烟草制品进行监管。

行动期间,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进校园开展普法教育、清理校园周边售烟网点等方式,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引导零售户守法经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