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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上头电子烟”涉毒案宣判

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梁艳华和肖晓涵

电子烟,作为传统烟草的替代品,在年轻人中较流行。但“上头电子烟”,你听过吗?昨日下午,越秀区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该案是广州市首例宣判的“上头电子烟”涉毒案。

用跑腿服务送电子烟油贩毒,被判一年三个月

7月14日,被告人林某池与购毒人员约定以1600元的价格,交易1小瓶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并通过跑腿服务把电子烟油送达给购毒人员,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及快递费。林某池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涉案电子烟油被公安人员截获,经鉴定,检出列管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成分。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池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池违反我国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被列管的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林某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台予以没收,涉案电子烟油予以没收销毁。林某池当庭表示不上诉。

警惕!“上头电子烟”会出现在酒吧夜场

越秀区检察院介绍,所谓的“上头电子烟”,是指在电子烟或电子烟油中非法添加了其他毒品成分——合成大麻素。7月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破获多起涉“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越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该类毒品案件9件15人,提起公诉6件10人。

越秀检察院办理的多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为25岁以下,甚至还有未成年人。为何“上头电子烟”会让这些年轻人深陷其中?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酒吧、夜场这些娱乐场所玩乐,年轻人需要所谓的“气氛”。合成大麻素的活性高、药效强,1毫克的剂量,就能产生比天然大麻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果,因此“上头电子烟”会出没于这些场所。但由于“上头电子烟”很多都是私人调配,对合成大麻素的添加量控制不严,容易造成浓度过高,造成吸食者有中毒反应。

法官说法: “上头电子烟”危害大贩卖吸食均违法

早在2015年,中国已将40种含合成大麻素的精神药品列为毒品进行管理,今年7月1日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扩大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管范围。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则属于吸毒行为。法官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