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欧盟从来都标榜自己对于商品的严格标准是对公众们的健康负责,电子烟作为“风险未知”的商品,在欧盟及美国一直以来都受到了法规、标准及政策方面的“特别关照”。
FDA的一项又一项标准及措施和欧盟的TPD,把电子烟商品的每一个零件几乎都做出了限制,甚至连烟油的容量都有相关的规范,不予许超过3ml。
更有甚者,FDA考虑到电子烟油的口味可能会吸引更多的青少年,正在着手立法要禁止烟油中添加香精,每一拳都打在了电子烟最重要的“穴位”上,颇有武侠小说中“七伤拳”的意味,针对你最重要的脏器下手,当时打不死你,但你也活不过多久。
从第一根电子烟上市直至今天,各国始终都在寻找着电子烟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
电子烟其实很简单,就那么几个简单的配件,烟油中也仅有香精、基液、尼古丁这些简单的原料,但十五年过去了,以现在的科技水平,人类都可以去太空旅游了,但到目前为止,电子烟都还没有一个定论,这个现象很令人疑惑。
反而是一些断章取义的,带有不确定、可能、也许等字眼的推论甚至猜想被各大媒体广而告之,令公众们对于电子烟的态度仿佛洪水猛兽一般。
在街头,甚经常会有人掩鼻躲避电子烟的烟雾,至吸在烟区,连烟民们都会下意识地避开电子烟雾,宁可呼吸香烟的二手烟,也要避开媒体所形容的“比香烟还要毒7倍”的电子烟。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关于“大麻合法化”的现象,和电子烟的危害情况非常相似,但结果却完全不同。
大麻是否具有成瘾性和大麻是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话题也是医学界争议多年的焦点,无害论和有害论始终相持不下,而且也都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说服对方。
但美国却始终在推动大麻合法化,最后成功了,美其名曰“娱乐用途大麻”,在大麻发售点前冒着寒风大雪彻夜等候“首发”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而在这个时候,号称为民众安全负责的FDA和相关组织机构们却集体“失声”了,甚至连目前在风口浪尖上的“青少年”问题都见不到有声音去抨击,难道不怕“大麻合法化”会导致更多的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因此而变成“瘾君子”吗?要知道,电子烟就是在上述的担心中,被逐步限制,甚至面临下架和禁止添加香精变成“白开水”口味的窘境。
欧美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对于大麻和电子烟的态度:要大麻,不要电子烟!!!
根据“同花顺”3018年1月份的统计资料,美国目前已经有3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 “医用大麻合法化”,8个州“娱乐大麻合法化”,马萨诸塞州和缅因州正在拟定相关的法案,有望将娱乐大麻合法化的州数扩大至10个!还有33个州支持“娱乐大麻合法化”。
资料中还表明,根据相关资料的估计,只加州1处,娱乐大麻的年收入就高达50亿美元!仅此一项,州政府税收就会增加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