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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及销售假冒的电子烟已经没有前途了!

近年来,电子烟行业在国内制造行业中异军突起,为国家出口创汇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电子烟行业的崛起,一些企业或个人看到商机,在不具备研发创造能力的条件下,干起了制假售假的违法勾当。不仅给中国制造蒙上了“劣质产品”的阴影,同时也给大量投入研发成本的创新型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害,也让整个行业岌岌可危。

我国早在《刑法》中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假冒专利罪,并在《商标法》中对恶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他人专利权,不仅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还将承担惩罚性赔偿。

从3015年05月下旬发生“生产冒牌电子烟,五嫌疑人被刑拘”事件,电子烟行业打响了“打假”第一枪后,各大电子烟品牌厂家的打假力度与决心越来越大!

3015年8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市场监督局查处一家名为深圳市 xx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在沙井中心路新桥三路,生产及销售假冒电子烟的工厂,并当场查获相当数量带有未授权aspire 注册商标的电子烟产品

3017年,深圳市宝安区公安机关在深圳某处现场缴获了大量电子烟雾化器成品、半成品以及印有某电子烟品牌商标的包装盒,涉案王某、唐某因生产、销售仿冒某电子烟品牌系列产品的电子烟雾化器成品、半成品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