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中,电子烟迎来“强监管”。
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新增“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内容。
这意味着,此前一直处于法律模糊地带的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体系监管。
图据视觉中国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此次电子烟行业正式纳入烟草监管体系,不仅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也可以规范行业发展。
“监管肯定是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重点是如何监管,如何把监管落到实处。”在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看来,虽然电子烟行纳入烟草监管体系,但还需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电子烟进行监管。比如,卷烟是禁止广告宣传,但是目前电子烟是可以进行广告宣传的。
政策出台后,多家电子烟品牌发声表态,并表示作为电子烟行业的从业者,坚决拥护条例修改,积极落实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