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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电子烟游离于管控之外

近年来,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多地出台控烟举措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烟草的危害,加入到拒绝吸烟和主动戒烟的队伍。然而,以电子烟为代表的新型烟草却呈现出“异军突起”之势。相关统计显示,3018年中国电子烟产量突破33亿支,占据世界90%的份额。据世卫组织提供的数据表明,电子烟对于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危害同样巨大。在产业规模快速增长,行业监管政策阙如的情况下,对于这类烟草产品的管控绝不能留有空白。

从本质上来说,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电子烟中的各种添加剂成分也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更为严重的是,电子烟产生的二手气溶胶已经成为新的空气污染源,其产生的有害物含量甚至比传统二手烟的含量还要高。可以说,电子烟对吸烟者自身及公共健康的危害相比传统卷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具危害,电子烟却仍在大行其道,分析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源于利益追逐下的错误引导。市场中,商家售卖电子烟往往宣称“无害”“辅助戒烟”,一味强调电子烟的烟雾是雾化而非燃烧产生,甚至与水蒸气相混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加之电子烟的包装和形状各异,有的还加入各种香味添加剂,在网络营销手段的助推下,没有吸烟习惯的青少年很容易“上钩”,成为受害者。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对电子烟的产品类型界定和产品标准还没有明确,对于此类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督管理仍处在真空状态,这就给了不法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机会,也成为资本进场炒作的新目标,“野蛮生长”之势可以想见。


公共健康关系国家社会的命运前途,游离于管控之外的电子烟,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和重视,尽早加以规范和监督。去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而杭州、深圳等地也在控烟条例中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鸣枪起跑,还需更多响应和深入行动。加紧制定和颁布电子烟产品标准以填补监管空白,将更为严格而明确的监管手段贯穿于电子烟制造、销售、分发、宣传、使用的各个环节,同时加大社会公众对电子烟危害的知晓力度,加强拒绝烟草产品的宣传引导和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尽快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并努力形成社会共识,多措并举,以期在最短时间内将烟草危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