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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二手烟!零伤害!电子烟广告亟需立法规范

原标题:随处可见的电子烟广告边界在哪里?

“有效解决戒烟问题”“伤害减少95%”……

商场内、马路边,随处可见电子烟产品的广告,常见硕大的人物头像搭配悠然自得的表情。电子烟可以做广告营销吗?电子烟广告内容的边界在哪里?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圳、成都等地已经针对线下电子烟广告出台禁令,但由于将电子烟按照卷烟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仍在征求意见,线下电子烟广告还是比较普遍。

有行业人士认为,禁止电子烟广告,实际上已将电子烟和传统卷烟划等号,但目前禁令仍“无法可依”;也有律师分析,现行《广告法》已经足以对电子烟广告加以约束。

走访:线下电子烟广告花样繁多

商家用胶带遮挡“香烟”“戒烟”等词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线下走访发现,位于成都市东大路附近的一家“FLOW福禄”电子烟体验店内,海报上有部分词语被黑色胶带覆盖:“对比常抽的xx对人体伤害减少95%”、“可辅助xx”、“爱家疼老婆惜身体就抽电子烟”(xx为被遮住的部分),甚至还标注了抽共产所都可抽。

店主告诉记者,店内海报为厂商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加盟店可以自行选择海报风格,但内容都是一样的。今年5月,店主接到厂家的通知,要求他将几个字遮住。“‘香烟’和‘戒烟’两个词遮住了,这是厂家的要求。买电子烟的,基本上都是冲着安全和戒烟的特点来的。”

就在该店楼下,另一家电子烟门店外的海报上写着“戒烟三步曲”。“这是我们最近的夏日促销活动海报,主要是介绍香烟置换电子烟、其他品牌烟杆换购等优惠活动,‘戒烟三步曲’也是我们家主打的一个卖点,从适应电子烟,到最终摆脱香烟,使用电子烟。”店员说。

记者在清江西路的西单商场看到,一个1米宽、2米高的广告灯箱赫然立在入口处。现场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宣传物料主要是易拉宝、粘贴式海报、灯箱三种,广告文案由厂商决定,但内容大同小异。“之前的广告主打健康,现在更多是强调口感,强调健康可能产生误会。”

而在青羊万达广场内,还有“电子雾化生活馆”借“七夕”推出优惠活动,店铺外的广告牌上“买一送一”四个大字吸引不少路人驻足。店员说:“七夕前后来体验的顾客数量是平时的3~4倍,晚上甚至会忙不过来。”

有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在和孩子一起逛街时会有意避开电子烟商铺。“电子烟商家的广告夺人眼球,担心小孩子对于这种价格不贵、外观时尚的电子产品缺少抵抗力。”

行业:期待更加清晰的法律规定

今年3月22日,工信部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附则中增加了关键一条,即“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信部表示,这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

一位从事电子烟行业超过6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行业正在等待更加清晰的政策出台,同时也在积极争取更大的经营空间,其中就包括电子烟的管理和广告形态。

“电子烟可以分为加热型和雾化型两类,加热型已经在2017年纳入卷烟管理,但目前的监管政策始终没有将雾化型电子烟和传统卷烟划等号,这也是导致这一类电子烟和卷烟在监管层面不对等的关键原因。由于互联网销售渠道被彻底封堵,线下成为电子烟销售的‘主战场’,商家会在线下不断试探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