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 玩具烟电子烟也不行
9月3日,是沈阳市中小学开学的第一天。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在昨天公告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敬告经营者: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各种形式的香烟制品,包括玩具烟和电子烟。
据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介绍,前一段时间,南方多地出现了一些“三无”的电子烟产品,以玩具的形式在中小学周边的文具店出售。有的网上卖家会直接以“学生电子烟”的标题,对外公开销售玩具电子烟。通过对沈阳市校园周边的文具店和玩具市场进行走访,发现有个别销售香烟类玩具、香烟形糖果的情况。虽尚未在沈阳市发现大规模销售玩具电子烟的现象,但广大市民特别是中小学学生家长也要特别注意。
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存在重大健康安全风险。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剧毒化学品尼古丁。执法人员表示,即使是自称没有尼古丁成分的玩具电子烟,其主要成分也是化学制剂,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烟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同时结合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玩具烟、食品烟,并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经营商户依法及时的进行严厉查处。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开通了34小时举报电话,如果市民发现有向未成年出售各类香烟制品或香烟玩具的行为,均可以向市烟草专卖局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