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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正式实施,电子烟零售及代购环节将受到怎样的影响?

前言

近年来,由于国内互联网科技的高度发展,电子商务已迅速成为零售业主要的发展发向,而电子烟行业当然不例外,各大电子烟品牌皆入驻了像是“京东”、“天猫”和“淘宝”等诸如此类的电商平台,有的更将营销范围延伸至“微商”上,虽然销量可能不及大型电商平台,却也替电子烟企业带来不少利润。

但同时,因为电商平台缺乏法规限制,且门槛不高,许多唯利是图的电子烟业者也跨入了电商领域,造成泥沙俱下的混乱状况。

欺诈、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刷单等问题不断,这让许多电子烟用户深受其害,往往轻者伤财、重者可能还会造成健康损害。不仅如此,电商乱象的蔓延也严重扰乱了电子烟行业的良性发展秩序,狂刷朋友圈、削价竞争等交易纠纷层出不穷。

好在今年初,这些情形终于可以获得改善。从3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并针对消费者所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问题都作了相关规定。

网络卖家需工商登记

                                           

首先,是品牌业者所关注的问题,也是电商法的立法过程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工商登记”。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原来工商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必须要有经营场所,而这个经营场所必须是经营性用房。这一规定不仅会直接拉高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成本,还会对“过去只经营网路平台而未登记的业者”造成一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