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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伪的《烟害防制法》?鬼岛法案包庇香烟?

今年初,台湾卫福部对电子烟产业丢出了一颗“重磅炸弹”,其内容为将修台湾《烟害防制法》相关规定,将电子烟也纳入台湾《烟害防制法》,并新增全面禁止输入、输出、制造及贩售等不合理条款!

1. 是“反烟草” 还是抹黑电子烟?

虽然台湾有许多从业者、电子烟用户、立法委员、医疗学者及烟害防治专家出面指责该修正案草率行事,并提出各国对电子烟的相关研究报告,但反对声浪依旧敌不过人数众多的“反烟团体”。

而卫生相关机构也结合民间团体在各个公共场合张贴关于电子烟的不实资讯,同时透过媒体大肆渲染电子烟的危害,造成多数吸烟者出现“电子烟比传统卷烟危险、电子烟含高度致癌物质”等想法。

3. “烟捐”也许才是扼杀电子烟的真正原因

要真是为了人民健康着想,不应该以历史为借口,将烟害问题塘塞过去,若只是单纯禁止电子烟而继续放任香烟,那就不免被人认为是虚伪的双重标准、便宜行事,反正禁止就什么问题都没了?

在电子烟问题,抑或其他牵涉健康的议题上,部分医学界和政党中人寻求道德高地,高调批评其他反对声浪,甚至含沙射影地指有人提供利益交换,这些做法已脱离事实基础,有刻意煽风点火之嫌。而现时这种禁止新型烟草设备放过传统香烟的立场,在政策逻辑上也真的非常古怪,难以让民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