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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国标状态再发生改变:从正在审查回退为正在起草

11月18日消息,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显示,电子烟国标(20171624-Q-456)状态从正在审查变更为正在起草,距离上一次状态变更仅过去一个月时间。



对比上个月,电子烟国标状态又发生了最新变更。

10月18日,蓝洞发现,电子烟国标状态已经从正在批准变更为正在审查。


截图于2021年10月18日


截图于2019年6月9日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电子烟国标状态发生了改变,电子烟液的标准均一直处于正在批准阶段。

2019年6月的报道和截图显示,电子烟国标已经在彼时处于正在批准阶段,也就是完成了审查。


2021年10月18日的截图显示,状态已经从正在批准回退到正在审查阶段。


2021年11月18日的截图显示,状态已经从正在审查回退到正在起草阶段。


这两个标准有什么区别?


第一个是《电子烟》国标,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个国标是《电子烟液 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也是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烟国标属于强制性国标


烟油、烟碱国标属于推荐性国标


两个国标里,《电子烟》国标属于强制性国标,另外一个国标属于推荐性标准。

也就是说,上述两个电子烟相关国标,作为行业从业者,只需要重点关注强制性国标《电子烟》国标即可,另外一个推荐性国标为自愿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