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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中竟含大麻素!闽侯一团伙涉嫌贩卖毒品被批捕

N海都记者 陈江燕 通讯员 林凤

来自福州闽侯的刘某等人为了牟利,竟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近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地出现的首例合成大麻素类新型毒品案件作出批捕决定。

经查,今年7月,刘某等人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以每根人民币50元至70元的价格,向全国各地的买家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其中一个买家为某大学在校生。今年8月26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成功将刘某等人抓获。近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等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作出批捕决定。

检方表示,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正式实施。即从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将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能判处死刑。

检方提醒,该类毒品因具有比天然大麻更容易上瘾、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被检测等特点,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因此,各位公众必须要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的认识,提高自身警惕性,避免被未知的事物迷惑,远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