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县3名未成年小孩擅自在玩具店购买含有“三无”烟油的电子烟具出现身体不适,玩具店老板被查处,并赔偿受害者3千多元。
7月4日,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学生家长投诉,声称其两名小孩在学校附近一家玩具店购买电子烟,使用后都出现了头晕、拉肚子等症状。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对玩具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扣缴7瓶涉嫌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无明确标明生产日期和使用保质期的“三无”电子烟油及13个电子烟具,当场对该店未办理营业执照,非法从事玩具销售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同时,执法人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玩具店店主当场退货款,并赔偿医疗费、检查费共计3340元。
针对此案,电子烟具本身应该是没有问题,主要原因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电子烟里的烟油浓度过高,也就是尼古丁含量过高。小孩在不规范使用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吸入了过量的尼古丁,从而导致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还有一个是电子烟里的“三无”烟油存在过期变质等质量问题,所以才导致使用过后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
目前,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在我国尚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也还未出台明确的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市面上流通的电子烟和烟油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电子烟油,有些里面的成分可能并不像其所标注的那么简单,或包含其他杂质在里面。如果人体吸入,特别是未成年人吸了以后,会对身体造成损害。
对此,强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早出台相关法规,规范电子烟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子烟商家应从自身做起,坚决不销售三无电子烟产品,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