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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被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电子烟公众号讯:6月28日上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二审稿针对监护缺失、校园欺凌、烟酒损害、网络沉迷等问题,进一步压实监护人、学校、住宿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主体责任,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二次审议稿,增加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等销售网点的规定,将禁止吸烟、饮酒的场所由“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寝室、活动室”扩大为“学校、幼儿园”,并明确“烟”包括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