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称,近期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整治工作,查破各类案件593起、追究刑事责任188人、查获各类“奶茶杯”“可乐罐”72.38万支,涉案金额达到5.07亿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期在线上部分渠道发现,虽然国家烟草专卖局刚刚整治了“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售卖乱象,但仍有一些标称为“草本雾化器”“雾化润喉瓶”的商品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销售。这些商品不论是外形还是使用方式都与电子烟极为近似。3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将对电子烟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疑问一、“爆珠过滤嘴”是为了增加口味?
北青报记者在电商平台看到,一些所谓电子烟爆珠过滤嘴的商品在某电商平台上销售。根据商品介绍,该商品是将有果味的爆珠放在一个类似盖子的商品中,再套入电子烟的烟嘴部分。按照其介绍,这样做就可以让原本烟草味的电子烟,变成水果味。北青报记者发现,上述产品的销量不低,仅一个卖家的单品链接就有过万销量。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销售电子烟需要零售许可,且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但北青报记者并未在该店内看到相关资质。卖家称,他们只是销售果味爆珠和盖子,并不是电子烟或者烟弹,该产品是为了增加口味,并不违规。关于北青报记者对是否有销售资质的询问,该商家没有正面回应。
不过,有律师认为,该类烟嘴商品作为辅助用具,其与成品烟共同组合的效能与调味电子烟无异。国家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滤嘴棒作为成品烟整体使用的辅助产品,与成品烟结合共同构成成品烟产品,“从这个角度看,这类口味棒是受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约束”。
但事实上,网上对国标电子烟的“改口味”的方式并不止这一种,更是有商家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销售“手动”更改电子烟设备、烟弹内容物的工具以及用于清洁以及注入果味烟油的各种配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