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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爆珠过滤嘴、草本雾化器是否在打电子烟擦边球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期在线上部分渠道发现,虽然国家烟草专卖局刚刚整治了“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售卖乱象,但是仍有一些标称为“草本雾化器”“雾化润喉瓶”的商品通过社交媒体在销售各种水果或草本口味产品。但是这些商品不论是外形还是使用方式都与电子烟极为近似。3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将对电子烟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套个烟嘴电子烟又变“水果味”? 北青报记者在电商平台看到,一些所谓电子烟爆珠过滤嘴的商品在某电商平台上销售。根据商品介绍,该商品是将有果味的爆珠放在一个类似盖子的商品中,再套入电子烟的烟嘴部分。按照其介绍,这样做就可以让原本烟草味的电子烟,变成水果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上述产品的销量不低,仅一个卖家的单品链接就有过万销量,而在北青报记者浏览其商品页面时,平台就显示数条该商品的成交记录。而销售电子烟需要零售许可,并且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但北青报记者并未在该店内看到相关资质。卖家认为,他只是销售了果味爆珠和盖子,并不是电子烟或者烟弹,而且并非是为了增加口味,只要是为了过滤烟油,因此并不违规。对于资质问题却没有正面回应。 不过,有律师认为,该类烟嘴商品作为辅助用具,其与成品烟共同组合的效能与调味电子烟无异。而国家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滤嘴棒作为成品烟整体使用的辅助产品,与成品烟结合共同构成成品烟产品,“从这个角度看,这类口味棒是受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约束。” 但事实上,网上对国标电子烟的“改口味”的方式并不止这一种,更是有商家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销售“手动”更改电子烟设备、烟弹内容物的工具以及用于清洁以及注入果味烟油的各种配套产品。 叫卖“水果味” “草本雾化器”们仍在打擦边球 如果说果“味过滤嘴的身份”还需要法律来界定的话,另一种商品由于外形过于酷似,更是被网友质疑是不是在打电子烟国标的“擦边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打着“中药雾化植物萃取”旗号的所谓“草本雾化器”仍在堂而皇之的靠各种水果以及茶、薄荷等草本口味来吸引顾客。上述商品在社交媒体发布的时间大多是去年11月到12月,有的甚至出现在今年2月,均为电子烟国标实施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