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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也要拒绝电子烟

电子烟也是烟,这一概念已经达成普遍共识,但在公共场所禁烟管理方面往往又会忽视电子烟的存在。既然是烟,电子烟一样会产生二手烟,在公共场所使用就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因而我们要通过完善相关控烟条例,在公共场所坚决对电子烟说“不”。 

最近这两三年里,一些城市已通过立法等方式明确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比如杭州就是国内首个把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畴的城市。今年10月28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也修订实施,规定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显然,大家已经普遍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笔者记得电子烟刚出来的时候非常小众,而且着重以“帮助戒烟”“低毒无害”“无二手烟”等为卖点,后来通过潮流化包装、多口味选择、新奇化营销等方式主攻年轻人市场,甚至不少未成年人也把使用电子烟当作“潮流”。在他们看来,电子烟不光潮、有个性,而且不含焦油等有害物质,和传统烟草不一样,不会上瘾或对身体造成伤害。 

 

事实上,电子烟本质上就是烟,不但含有尼古丁等成瘾物质,还会和传统烟草一样产生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二手烟,危害抽烟人和身边人的身体健康。别小看了随口吐出的那团烟雾,要知道烟油在加热雾化后会产生甲醛、乙醛、丙烯醛等致癌物质,同时还会含有传统烟草中没有的铅、铬、镍等重金属物质,而这些对人体健康产生的伤害都是不可逆的。只不过电子烟的二手烟呈水雾状,散得又比较快,会让大家误以为没什么危害,其实包裹在气溶胶内的有害物质并不会很快消失,仍旧会停留和扩散,这正说明电子烟二手烟的危害隐蔽性更强,往往更容易被忽略和不重视。 

今年5月,《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尤其是在口味和向未成年人出售方面作出了具体的禁止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电子烟产品所出现的问题。因此,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是急需跟上且要完善的事情。“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从《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吸烟的解释和界定中可以看出,电子烟势必也将会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畴,所以我们还是期盼该条例尽快予以实施,让监管方在面对新问题和新变化时能够有法可依。

目前,从一些城市的执行效果来看,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能够进一步降低禁烟执法难度,这是一个共同发力的事情,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不能让公共场所传统烟草二手烟暴露率明显下降的同时,让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电子烟使用率明显上升。笔者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就能看到这样的现象,大家因为控烟规定和观念转变,抽传统烟更趋向于“隐蔽化”,而抽电子烟却多少有些肆无忌惮和不太顾忌旁人的感受。要想在公共场所禁止电子烟,最根本的还是要对控烟条例进行细化修改,通过立法等方式将电子烟纳入管理范围,从而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通过立法,一方面可以让监管方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引导公众舆论,解决目前在电子烟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的认知争论。同时,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抑制青少年群体对电子烟的使用冲动,让他们失去通过使用电子烟来张扬个性、炫耀举止的场所,从而尽最大可能掐灭他们的第一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