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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要求烟草制造商在其产品上印刷图形警告标签的规定

据Law360报道,一名联邦法官援引公司的第一修正案权利,阻止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执行一项要求烟草制造商在其产品上印刷图形警告标签的规定。

2009 年《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指示 FDA 创建视觉健康警告,但 2012 年的 DC Circuit 阻止了该机构的首次尝试,称监管机构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这些警告实际上会减少吸烟。

2020 年 3 月,FDA 发布了最终规则,要求在香烟包装正面和背面的上半部分和至少香烟广告顶部20%的面积。

RJ Reynolds Tobacco Co.、ITG Brands 和 Liggett Group 于 2020 年 4 月对第一修正案提出质疑。该规定原定于 2023 年 11 月生效,此前曾多次被法院推翻。

在 12 月 7 日发布的冗长意见中,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法官 J. Campbell Barker 在发现所需的标签声明和图形图像并非狭隘地根据 FDA 的利益量身定制后,撤销了 FDA 的规定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

“鉴于其他选择,政府并未表明强制这些大型图形警告是必要的,”法官说,并指出政府可以在公众意识运动中投入更多精力。

公共卫生活动家们惊呆了。美国儿科学会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中写道:“今天联邦法官决定阻止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下令实施香烟图形警告,这在法律上是错误的,不符合几十年的先例,并且危害公众健康,”美国癌症协会、美国癌症协会癌症行动网络、美国心脏协会、美国肺脏协会、无烟儿童运动和真相倡议。

“我们敦促司法部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我们相信 FDA 的警告最终会得到上级法院的支持。”

卫生组织还指出,美国的控烟政策落后于其他国家。他们指出,在 2009 年国会通过《烟草控制法》之前,只有 18 个国家/地区要求对烟草产品进行图形警告。今天,超过 120 个国家需要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