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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电子烟10月1日起禁售,南昌各电子烟商家清仓甩“旧”忙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子烟国标》)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烟国标》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水果口味”的、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记者走访发现,眼下,南昌各品牌电子烟专卖店正忙着清仓处理调味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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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国标实施日期的临近,电子烟专卖店纷纷忙着清仓处理调味电子烟。

“9月份就开始清仓了”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的天虹商场,在一楼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货架显得有些空空荡荡,盒装的电子烟弹并没有摆放很多。店员谢小姐坦言,《电子烟国标》即将实施,届时“水果口味”的电子烟不能再销售了,“店长之前已经接到了通知,9月份我们就开始清仓处理不符合国标的产品,现在剩下的‘水果口味’电子烟也就这么多了,卖完就没有了”。

为了清仓,该店推出“烟弹买9盒送1盒,买20盒送5盒”“买10盒烟弹送一个烟具”的活动。

《电子烟国标》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记者查看多款“水果口味”电子烟的主要成分,发现均不含有烟碱。而该店新推出的两款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子烟,其主要成分中均含有烟碱。

烟具上要标注健康警示

在南昌红谷滩绿地中央广场一楼的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几名顾客正在选购电子烟。

老板告诉记者,新国标不但对电子烟的烟弹有要求,对烟具也有要求,10月1日起烟具上要标注“吸电子烟有害健康,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的健康警示。记者查看该店售卖的符合新国标的电子烟,发现确实如此。

老板坦言,一个多月前就没有再进“水果口味”的电子烟了。

敦促电子烟产业规范化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出台《电子烟国标》,主要目的是降低电子烟产品的“诱导性”,着重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因为“水果口味”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

业内人士表示,针对电子烟出台新国标,这将是电子烟产业规范发展的起点,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