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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乱转治,电子烟监管迈向法治化规范化

电子烟是新生事物,电子烟监管是新课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局党组高屋建瓴,心怀“国之大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电子烟监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制度不断革新,体系不断完善,推动电子烟监管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由乱转治,电子烟监管迈向法治化规范化

2021年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依法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陈兴杰 摄

电子烟监管迈出实质一步

2018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11月,两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两通告发布,旨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电子烟产品兴起,国内电子烟产业发展迅速,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国;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处于无序发展、野蛮生长状态,我国电子烟市场暴露的问题日趋严峻。

具体而言,问题突出表现为电子烟产品安全隐患凸显,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特别是一些经营者用“健康无害”“帮助戒烟”等违背客观事实或尚无证据证明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过度强调为“时尚”“潮流”,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比如,不少家长反映其子女受到网上电子烟宣传吸引,轻易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到电子烟产品,强烈呼吁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制止。社会各界对电子烟市场乱象反映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电子烟监管。

两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和制止,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全面落实两通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监管要求全面覆盖,互联网广告全面屏蔽,电子烟产品全网下架,线下加大对中小学周边实体店铺的排查力度,及时清理违规经营电子烟产品,对非法电子烟原料进行全面摸排清理。

随着相关工作有效落实,向未成年人宣传、推广、售卖电子烟问题有所好转。但受利益驱使,通过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等手段诱使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问题时有发生。

2020年7月至9月,2021年6月至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联合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