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消息,蓝洞获悉,近期全国将开展固态电子烟和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经有多省市开始具体部署。 五种情形涉及非法生产经营 蓝洞获悉,目前针对这块类烟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界定方面,主要有五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生产经营添加烟丝、烟草薄片等烟叶原料或烟草制品的类烟产品,如添加了烟丝或烟叶原料的茶烟,添加了烟草薄片的加热卷烟等。 第二种情形是,生产经营不含烟草原料但包裹丝、末、粒状等物质且加热可释放烟碱的类烟产品,如市场上部分添加了烟碱的草本固态电子烟等,需使用烟具加热。 第三种情形是,生产经营其他加热卷烟等类烟产品,如不含烟草原料且加热可释放烟碱,但不需使用烟具的产品。 第四种情形是,生产经营成品中使用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烟草专用机械的类烟产品的,如使用烟用辅料或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但不含烟草原料及烟碱的产品。 第五种情形是,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的类烟产品或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情形的,主要指在产品中使用与卷烟相同或近似商标标识或其他侵权情形。 以上五种情形均会被认定为非法生产经营茶烟等类烟产品。 除了涉及茶烟治理外,固态电子烟也属于专项治理之列,相关企业和门店应该尽早自我规范。 6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曾对外观与卷烟近似的固态电子烟等产品如何管理进行了解答。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有关新型卷烟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国烟法〔2022〕61号),外观与卷烟近似,内部包裹丝、末、粒状等物质且通过加热释放出含烟碱(尼古丁)等烟气的固态电子烟等产品属于加热卷烟。 加热卷烟已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纳入卷烟管理。我国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 因此,专项治理行动可以看做是对上述文件的具体执行。 西藏与河南已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 7月19日,据媒体报道,西藏将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近日,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将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含烟草原料类烟产品、非法生产经营含烟碱类烟产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侵权类烟产品、非法互联网涉烟信息和互联网售烟等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进一步优化烟草市场营商环境。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所谓茶烟,就是把茶叶当作烟草来吸食,一般是指以茶叶为主要原料,掺杂薄荷、香料或者菊花等制作而成,其包装样式、吸食方式以及味道等都与传统卷烟相似。 茶烟一般打着健康无害的旗号,但事实上,茶叶本身燃烧会产生有害物质,根据检测,有些茶烟焦油含量超标,甚至比传统卷烟还要高。 报道称,茶烟等类烟产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破坏烟草市场秩序。将坚决治理茶烟等类烟产品违反专卖法律法规、打烟草产品擦边球等违法行为,以确保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坚决把类烟产品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进一步优化烟草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