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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电子烟罚单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努力构建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健康屏障,按照省公安厅和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统一部署,陇南公安、烟草等部门联合印发《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通知》,部署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近日,根据获取的线索,在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和烟草专卖局指导下,成县公安、烟草等部门依法对一条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线索进行核查。经查,2022年3月12日,杜某某在成县城关镇经营的门市部,在未核验购买者年龄情况下,向一未成年人出售“柚子”品牌电子烟烟弹、烟具两套,其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成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开出全市首张向未成人销售电子烟罚单,对杜某某予以1000元的行政罚款处理。

下一步,陇南市公安、烟草专卖等部门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线索摸排和深化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引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危害,严厉打击各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