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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届时,我国的电子烟行业或将迎来新的里程碑。在该办法发布的同一天,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图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的管理。

电子烟,因其形形色色的烟杆款式和五花八门的口味,而对青少年颇具吸引力。同时,部分电子烟厂家又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如请“明星”代言以拉拢粉丝、含糊其有害成分以减轻吸食者负罪感,进一步诱惑青少年。

事实上,国家对于电子烟市场乱象早有治理。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然而,一些商家敷衍了事,只是草草在柜台上立起“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标语,还有些商家为了躲避监管,将柜台售卖转为接头式交易。这些商家都无法真正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面对电子烟市场的种种问题,尤其是在学校及其附近的销售乱象,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除了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还需要社会、家校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守护我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家校联动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源头上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青少年正处在生命力的旺盛期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阶段,对于吸烟的危害认知不够,甚至有部分学生认为吸烟是一件“fashion”和“酷”的事情。要纠正这个错误认识,需要家校联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让他们深刻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帮助他们抵制诱惑,远离电子烟。

校方与执法部门联合监管,禁止校内外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有些校内以及学校周边的部分商家非法牟利,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针对校内商家,学校应严加审查监管,确保学生在校内无法购买电子烟。而对于学校周边的商家,执法部门需依法严格监管,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2021年6月1日起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已将烟草的范围扩大到电子烟,而其第五十七条又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并在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设定了惩罚措施。学校与有关部门联动,合力监管校内外商家,依法从销售渠道上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完善法律法规,禁止线上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2019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面禁止电子烟线上销售。这一举措有利于青少年远离线上电子烟。但仍有微商和其他线上交易平台,利用隐秘的交易方式打法律的“擦边球”逃避监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线上交易平台,规范线上电子烟市场,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需家长、学校、社会和有关部门多管齐下,杜绝非法电子烟销售渠道,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