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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3月11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部行业性新规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新规还提出,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随着新规的施行,电子烟行业将迎来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但也有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落地后将给电子烟行业带来较大影响,配套细则还有待明确。
5月1日起禁止售卖烟草味以外的电子烟库存怎么办?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
而在进出口方面,新规要求,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电子烟产品,应当通过技术审评,并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专供出口的电子烟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新规要求,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业内人士表示,这将重塑电子烟产业格局。
汪先生是一家知名电子烟品牌的地市总代理。他说,对一线经销商来说,最关心的是,随着新规的落地,积压的香味电子烟库存该怎么消化。“5月以后不让卖,但是我们还有大量库存。库存想办法消化一下,尽量往这些烟草口味上多备货,其他口味基本上就不会再进了,而且生产端也停了。”汪先生说。
汪先生对记者表示,他们正在和厂家积极沟通,等待生产企业拿出具体措施,看如何更好地处理库存,帮助一线经销商度过政策调整的关键期。
汪先生表示:“我们需要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如果直接‘一刀切’的话,我们会损失很多,我们的这些库存相当于没有任何价值了,哪怕厂家给我们调换一下货也好。”
新规“大考”之下,大中小企业该如何“应考”?
而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技术实力较强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将获得更大利好。某电子烟CEO刘东原对中国之声表示:“我们的库存管理比较健康,整个库存周期是比较短的,对于我们来讲没有影响,我们其实现在没有库存。不同的企业,情况不一样,每个企业的决策和对未来的判断都不一样。”
刘东原说,新规之下,品牌企业的研发实力将面临大考,此前,很多品牌企业并没有真正的研发团队,而是完全依赖代工厂。
刘东原指出:“怎么做出让消费者能够接受的烟草主调产品,产品如何能够做得有差异化,或者说能够做得比别人好,可能对有些技术实力不强的品牌来讲,是一次大考。其实在管理办法之前,大家可能都用了更多的精力去做销售。”
不过,也有一些业内人士提出,新规3月11日发布至5月1日实施,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行业要完成重建,难度很大。电子烟行业专家、蓝洞新消费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