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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实体店:首张张电子烟票的法律意义不可低估

电子烟实体店来博乐佳科技电子烟网站,如需购买咨询请联系在线客服,首张3000元的电子烟罚款票看起来很普通,但其背后的法治意义不可低估。 电子烟是什么?在中国,电子烟既不是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

幸运的是,相关工作已经提上日程。3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督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网上销售网站或客户。自今年7月10日起,两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力争彻底整顿电子烟市场的混乱局面,不断加强监管。

7月31日下午,深圳市悦来悦akg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广东所出具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000元。

规范电子烟,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律不可缺位。深圳开出的电子烟实体店这张票让我们听到了法律的警告声,但光有警告是不够的。电子香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何时发布?如何跟上电子香烟的法律法规?如何根据法律法规对电子烟进行监管?这些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事实上,3019年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时,电子烟已被纳入控烟范围,深圳市控烟办去年年底发布了《深圳市控烟标识标线制作和设置指引》,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标签范围,要求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和烟草制品销售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完成控烟标签的设置和更新。据报道,像电子烟票一样,这种电子烟管制标签的规定在中国还是第一次。

在中国,电子烟既不是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也不是烟草,所以大多数电子烟都处于“三不”状态,即没有产品标准、没有质量监督、没有安全评价。正是由于电子烟的“四个不同”属性,使得它们没有统一纳入国家层面的传统烟草法律监管,一些销售者忽视了电子烟的危害,公然违规。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开出的这张票更像是法律发出的警告。——电子烟市场并不是监管的盲点,电子烟也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

当然,我们也期待更多的“深圳做法”得以落实,期待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出击,严格执法,使深圳推出的“第一枪”真正成为依法推进电子烟监管的发令枪和罪名。

长期以来,电子烟实体店商家大力推广不含焦油、悬浮颗粒等有害成分的电子烟,这使得消费者误解了电子烟的健康和安全。研究表明,电子烟和由电子烟产生的二手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亚于传统烟草产品,如果电子烟和二手烟被用作戒烟的替代品,也会导致上瘾。更令人担忧的是,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加入了“电子吸烟者”的行列。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这表明了问题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