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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关于电子烟的通告

11月1日下午,参加完上海展会,带着满满的收获坐上高铁回南京,正准备眯一会缓解三天的疲倦,微信突然不断弹出消息提醒,大家纷纷发来了各种截图与链接,内容都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下称“通告”)相关内容。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截图)

核心内容如下:

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被问了很多问题,有人直接问我支不支持,我回复了三个字:乃衣服。

对于通告我是支持的,我明确的告诉你这一点。国家部委发布的,我怎么能不支持,对不对?

我支持的原因有以下3点:

1、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出发点,无懈可击

首先保护未成年人在法律层面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3013年10月36日公布,自3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次保护未成年人可以理解为尊老爱幼的范畴,道德层面属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因此无论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应该让电子烟远离未成年人,毕竟电子烟有成瘾性。

3、电子烟行业尚无国标,产品参差不齐,凭良心规范产品还是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

此前诸多媒体报道《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审查完毕并预计10月发布,该消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并证实,现已11月,却迟迟不见标准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