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陕西咸阳泾阳县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打响了保护“无烟青春”第一枪。
当日,泾阳县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启动联合检查机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下,对涉案电子烟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提取交易记录,询问涉案人员,固定相关证据。
涉事店主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明确表示将引以为戒,守法经营,严格落实警示设置和年龄核验要求。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泾阳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该体验店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泾阳县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政处罚,体现了泾阳县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管工作部署的力度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责任,对保障电子烟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以来,泾阳县烟草专卖局全面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学校周边涉烟行为监管、强化电子烟线上线下管控力度,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
赵瑛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崔亦馨